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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国戏曲学院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属2016年未就业北京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记录。非应届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关系应符合招聘要求;

(五)符合以下情况可作为优先推荐的条件之一:有高一级学历学位或职务,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

(六)对受到过治安拘留以上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不予招聘。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与学院处级及以上干部没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资格条件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前提下,还要符合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应聘人员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受理应聘人员申请,受理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17点。

(二)资格审核与考核要求

1、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合格者参加岗位业务考核。

2、笔试、岗位业务考核、复审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为资格考试。

3、笔试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组织岗位业务考核。完成上述考核后,根据岗位业务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复审面试人选。符合复审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员进行面试。

4、统一复审面试。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岗位确定的复审面试人选进行复审面试。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1、根据成绩,按照统筹择优录取的原则由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上公示。

3、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进程将在我院网站公告栏上公布,网址:http://www.nacta.edu.cn 。请应聘者及时关注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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