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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放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以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为根本宗旨,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开放教育的新型大学。其前身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2012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开放大学(学校代码为51160)。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一名副处级干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北京开放大学财务处副处长(副处级)。

(二)岗位及职责

协助处长依法落实上级各项财务管理政策,研究拟定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学校各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组织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年度财务决算;监督财经政策、财经纪律的贯彻落实,维护学校预算的贯彻执行;负责统筹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各类税金的代收、申报、缴纳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独立核算的二级法人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等。

二、招聘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

2.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

3. 熟悉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规,以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运作等业务,具有指导本部门各岗位财会人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资格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10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2.具有会计类相关工作背景及从业资格。

3.现任副处级(管理六级)或任正科级(管理七级)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视同考虑)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身心健康。

7.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基本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的方式,具体环节如下: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11月18日下午4:00前报北京开放大学党委组织宣传部(纸质版可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编100081),电子版同时发至:zuzhibu@mail.bjo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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