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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后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五)根据生源不同,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北京生源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正常参加2018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非京生源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并能正常参加2018年度就业派遣;研究生期间所修课程成绩全部通过;硕士研究生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同上);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符合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非京生源不包括出国留学人员、不包括赴中国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

(六)需持有与报考单位等级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

(七)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3月27日9:00-2018年3月30日17: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3月30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 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务必把握好报名时间。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确保个人填报信息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并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报名表》。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地点为丰台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初试环节。请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或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毕业院校开具的师范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毕业时能够获得学校统一发放的教师资格证书);

6. 北京生源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

7. 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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