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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习

面试通过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1至2周的实习,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

6.专家评价

实习结束后,根据面试、心理素质测试和部门实习考核结果,由专家打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7.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等额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8.公示

通过本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及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1、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对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心理测试或体检须提前说明,征得组织者同意后,可单独组织考试或体检。无故不参加心理测试或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51511013,简历请发至zp@bgy.org.cn。

我单位主页:http://www.bgy.org.cn/

原标题: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聘公告(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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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用人计划(补充)

附件2: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表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