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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大兴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145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 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 2017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3.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仅限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且须符合进京和相应条件。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专业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七)岗位条件说明事项:

1. 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条件。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岗位一览表中要求“须具备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指持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二)报名地点:大兴区社区学院(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首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

4.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30周岁及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原始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的复印件(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7.2017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区县村官办开具的证明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9.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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