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
一、《教育法》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三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教师法》
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做出处理。
三、《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三十条: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第四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
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除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
笔试在教师资格证考试中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只有迈出了第一步你才能顺利达到教师的梦想,在此欣瑞教育为大家整理了笔试备考,让各位学员们不用盲目的去乱走乱撞,欣瑞教育让你清晰、简单、直接的登上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第一步。欣瑞教育更为大家准备了海量试题,直接下载手机app即可在线做题,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小编祝各位考生顺利通关笔试、面试!
提醒:点这里加小编微信(领取免费资料、获取最新资讯、解决考教师一切疑问!)